Government
政企链接
关于开展“十二五”期间南京医科大学重点学科遴选工作的
通 知
各有关学院、医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立足建设国内知名学科和特色学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确保重点、兼顾一般、扶持‘交叉’,培育造就一批国内知名、国际知名的学科带头人队伍,力争主干学科达到国内知名水平,个别优势学科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形成国家、省级、校级重点学科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学科体系”精神,在“十一五”校重点学科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决定继续开展“十二五”校重点学科(以下简称“校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思想
为实现我校“国内知名、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目标,重点建设一批具有一定实力、特色鲜明、发展潜力好的学科和我校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拓展学科门类,寻求学科发展的新增长点,并力争培育新的省级重点学科。
二、遴选工作的主要原则和范围
1、本次校重点学科只在各直属二级学院和医院范围内遴选。
2、申报学科目前应具有1—2个有特色的研究方向,发展潜力好,对实现学校发展目标有重要作用和影响。
3、校级重点学科原则上应按2011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要求,以二级学科申报,内外科可按三级学科申报。
4、省高校优势学科、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十一五”江苏省重点学科、江苏省“兴卫工程”确定的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学科等不在此次遴选范围内。
三、申报条件
1、每个附院限报1个学科,每个学院在其各一级学科范围内限报1个。
2、学科主要带头人年龄在55岁以下,各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年富力强,学术研究活跃,学术队伍中获博(硕)士学位者具有较高比例。
3、已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或临床医疗特色,目前正承担一定的科研项目,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预计在“十二五”期间可产生有重要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4、教学工作成绩显著,本科生培养质量高。
5、具有本学科领域开展高水平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所需要的设施和资源;学科与社会相关行业、企业具有密切的合作关系。
6、“十一五”期间学科建设成绩显著。
四、遴选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本次校重点学科遴选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实施。按照学院推荐、学科申报、学校审批立项的程序进行。
2、校重点学科建设周期为5年(2011-2015),每个校重点学科投入10-20万元/年。其中,在各医院设立的校重点学科的建设经费原则上由各附院自行解决为主,学校予以适当投入。
五、申报纪律
各申报学院、医院学术委员会应对所有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符合以下要求:
1、各申报学科的申报材料均应真实有据,无弄虚作假情况;
2、学校现有省级及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和各研究方向带头人不得作为申报校重点学科带头人或团队成员;
3、有关学科团队人员不得在不同申报学科中交叉兼报;
六、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
2、上述有关表格可从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联系人:梁红,联系电话:86862864。
二○
主题词:开展 重点学科 遴选 通知